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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2025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21      点击量: 

一、参保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保原则

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参加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为享受生源地政府资助的参保特殊人群学生,可选择在当地参保。

三、待遇享受

(一)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如符合连续参保要求,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不符合连续参保要求,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结束后可享受待遇。

(二)应届毕业大学生

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至当年12月31日。

四、缴费标准

(一)普通学生缴费标准

普通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

(二)特殊人员缴费标准

1.宝鸡市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400元。

2.宝鸡市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保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20元,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80元。

3.宝鸡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五、参保流程

省内学生

1.续保学生(上一年已在校参保)

无需重复登记,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宝鸡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具体时间以宝鸡市医疗保障局通知为准)至2025年12月25日。

2.首次在学校参保学生(含新入学与已入学大学生)

1)信息登记

新入学大学生:学校将于10月20日前统一在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子系统录入信息

已入学大学生:10月20日-10月23日期间,学生填写《大学生批量新参保登记模板》(附件1)并提交给学院。

2)参保缴费

学生信息宝鸡市渭滨区医保经办中心成功录入系统学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符合连续参保要求的学生自缴费次日起,可享受相应待遇

外省学生

1.续保学生(上一年已在校参保)

无需重复登记,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具体时间以宝鸡市医疗保障局通知为准。

2.首次在我校参保学生(含新入学与已入学大学生)

1)办理停保

10月20日-10月22日,学生联系原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医保“停保”业务

2)信息登记

在原参保地停保后,填写《大学生批量新参保登记模板》(附件1)并提交给学院。

3)参保缴费

待学校通知信息由宝鸡市渭滨区医保经办中心成功录入系统学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

(三)生源地特殊人群学生

属于生源地特殊人员(享受当地医保缴费优惠政策)的大学生若选择在生源地参保缴费,填写《未在校参保学生统计表》(附件2),并提交2025年在生源地参保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

六、缴费方式

(一)微信

微信——我的——服务——城市服务(定位需是宝鸡市)——热门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026——缴费——确定。

(二)支付宝

支付宝——市民中心(定位需是宝鸡市)——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专区——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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